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湖北省安陆市福安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招标出让的公告
(孝自然资规矿发〔2019〕01号)
1.招标条件
为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对矿山进行绿色开发、有序开采,并有效控制安陆市石材价格。经孝感市人民政府批准,拟湖北省安陆市福安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孝感市国土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让人: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采矿权。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湖北省安陆市福安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项目;
2.2 地理位置:安陆市雷公镇、烟店镇;
2.3矿区情况:矿区位于安陆市城区300°方向直线距离18km,雷公镇北部、烟店镇西部、孛畈镇南部交汇处,行政区划属安陆市雷公镇、烟店镇、孛畈镇管辖,主体区域属安陆市雷公镇大安村及烟店镇双岭村。矿区范围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113°29′45″—113°31′38″,北纬:31°19′43″—31°21′17″。矿区南部5km处有安陆-京山省道S327,东部4km处有县道安桃线及福银高速G70烟店高速路口,汉丹铁路从安陆市城区内经过,矿区内有简易公路通往省道S327及福银高速G70,交通较为方便;
2.4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2.5 探明地质储量:矿区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122b+333):32863千立方米(合89716千吨),其中122b:23217千立方米(合63382千吨),333:9646千立方米(合26334千吨);
2.6 可采地质储量:23217千立方米(合63382千吨);
2.7 规划生产能力:500万吨/年;
2.8 出让年限:12.1年(其中生产期11.1年,基建期1年);
2.9 开采深度:+350米+170米标高;矿区面积:0.4762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图及坐标详见下图:
1,3469770.00 ,38453285.00 8,3468860.00 ,38454005.00
2,3469605.00 ,38453482.00 9,3468565.00 ,38454235.00
3,3469500.00 ,38453403.00 10,3468315.00 ,38453940.00
4,3469334.00 ,38453595.00 11,3468846.00 ,38453270.00
5,3469200.00 ,38453440.00 12,3469285.00 ,38453375.00
6,3469084.00 ,38453455.00 13,3469465.00 ,38453123.00
7,3468760.00 ,38453865.00 14,3469597.00 ,38453130.00
(注:2000坐标系)
2.10根据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情况,“湖北省安陆市福安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975.19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柒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矿业权人因违法被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未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参加该投标活动;
3.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承诺书》,并承诺中标后在本地依法纳税。(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相关事宜告知
4.1 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矿业权人因违法被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未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2矿产资源开采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矿山地质环境、勘查技术手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储量及矿产开发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开发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等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开采的,风险由受让人承担;
4.3该矿区范围内原有废弃矿山存在高陡边坡、潜在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投标人中标后应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4.4投标人需进一步了解矿区地理位置、矿区周边地质环境的,可自行前往矿区进行实地踏勘;
4.5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出让合同履行相关程序的,纳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4.6该采矿权为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项目,中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时充分按照绿色矿山相关要求进行开发,每年少出资1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中标人必须在取得采矿权一年后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4.7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占用(征用)、附着物补偿等事宜,中标人按照法定程序自行办理;
4.8中标单位需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要求建设矿山,确保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4.9该采矿权不得变更勘查矿种;
4.10对本采矿权出让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4.11本次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获取的采矿权出让文件(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申请书,资格审查表,承诺书,出让规则,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4.12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投标申请;
4.13本次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5.资格审查方式及确定中标单位标准及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下一步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向出让人、招标人推荐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的须携附法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孝感市民之家二楼东一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处(孝感市新桥路1号)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6.4出让人、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代表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 月17日上午9时00分前递交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二楼交易大厅(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出让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市场网、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网、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孝感市文化路60号
联 系 人:陈琼
联 系 电 话:0712-2289206
招 标 人:孝感市国土资源交易
地 址:孝感市澴川路219号603、605室
联 系 人:楚庆华、李晓
电 话:0712-2313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付冲路7号
联 系 人:熊敏
电 话:15572539585
孝感市国土资源交易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