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交公告〔2017〕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定海区岑港街道桃夭门社区大皇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定海区岑港街道桃夭门社区大皇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二)矿区位置:定海城区北西305度方向,直距约19公里的册子岛北部,行政隶属定海区岑港街道桃夭门社区、册北社区、南岙社区。
(三)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四)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42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1.0481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249.72米+6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矿区范围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X坐标 Y坐标 | |
J1,3332807.31,41396485.74 J2,3332898.78,41396532.68 J3,3333060.60,41396851.49 J4,3332942.28,41397018.30 J5,3332936.14,41397091.32 J6,3333137.12,41397096.85 J7,3333207.31,41397251.94 J8,3333415.92,41397420.21 J9,3333446.76,41397582.36 J10,3333313.47,41397612.70 J11,3333254.81,41397495.37 J12,3333133.49,41397532.90 J13,3333245.77,41397789.62 J14,3333495.46,41397967.52 J15,3333430.23,41398232.62 J16,3333410.53,41398250.44 J17,3333384.70,41398241.42 J18,3333316.08,41398310.33 J19,3333235.88,41398302.34 J20,3333220.39,41398278.65 J21,3333263.03,41398239.16 | J22,3333251.89,41398119.08 J23,3333209.47,41398076.08 J24,3333069.30,41398057.14 J25,3333000.17,41398086.09 J26,3332958.01,41398177.30 J27,3332962.12,41398339.61 J28,3332878.31,41398347.10 J29,3332831.99,41398320.61 J30,3332713.77,41398114.71 J31,3332675.46,41397971.42 J32,3332625.92,41397867.56 J33,3332609.41,41397811.09 J34,3332592.05,41397682.59 J35,3332564.97,41397505.87 J36,3332474.48,41397387.47 J37,3332462.24,41397172.58 J38,3332495.95,41396893.25 J39,3332560.72,41396805.89 J40,3332701.19,41396726.21 J41,3332703.00,41396575.20 J42,3332736.75,41396507.76 |
开采深度自+249.72米+6米 |
(五)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5年。
(六)生产规模:暂定474万立方米/年(约1227万吨/年)。
(七)矿区资源储量:经舟定土资储评备字〔2017〕01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矿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122b)7110.51万立方米(18405.17万吨),其中原生矿6916.37万立方米(17931.46万吨),风化矿体194.14万立方米(473.70万吨)。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省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边开采边治理,实行生态修复的动态化,矿山关闭同时完成矿山地质(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其中治理备用金按评估报告标准缴纳,且不低于120元每平方米。
2、采矿权竞得人因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优先开采矿区西侧,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用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并与街道协商优先用于册北大沙湾垦造耕地项目,开采过程不得影响垦造耕地项目。
4、因四边三化、两路两侧可视范围影响,要求开采期限设置为15年,矿山关闭后6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生产和生活设施,不作任何补偿,逾期未拆除,无偿交由定海区人民政府处置。
5、采矿权竞得人须按成本价定向供应给定海区人民政府3400万吨块石用于辖区内政府全额投资的项目建设,并在竞拍成功后6个月内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事宜。
6、采矿权竞得人应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粉尘防治,矿山企业的粉尘防治设备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除尘率、设备完好率和同步运转率;开采区矿山凿岩爆破、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并采用湿式作业,保障水源供应,做好生产污水的环保化处理和循环利用;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一)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二)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9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17年7月10日8:302017年7月20日11:00时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17年7月10日8:30起2017年7月21日15: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交易保证金及竞价规则
(一)交易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20日11:0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332万元,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交易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从竞买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二)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722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采矿权出让所得
采矿权出让所得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缴纳,缴入舟山市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二)政策处理费用
矿区政策处理工作由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办事处已与矿山所在地的岑港街道南岙社区、岑港街道册北社区、岑港街道桃夭门社区签订涉矿补偿协议。经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核实,政策处理补偿费用共计24000万元(其中包括:林地、耕地及地上作物补偿、房屋拆迁、坟墓搬迁等费用,相关利益人政策处理费,安全范围内相关基础设施保护费,矿山开采期内因粉尘、噪音、震动等引起的社企共建费,不可预计费),采矿权竞得人需按进场施工保障协议的约定,在签订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办事处、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缴纳采矿权出让所得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须在定海辖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以竞得企业为投资人注册企业,以新注册的企业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二)采矿权竞得人须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的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等工作,持采矿权出让所得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三)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6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内外资产,无补偿。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
(四)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五)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向当地国土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六)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浙江省矿业权交易,联系人:边辉辉、宋煊,联系电话:0571-88877282、88877281。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5号(金祝北路21号)西湖物资大厦8楼。
2、实地踏勘联系人: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联系人:陆飞,电话:0580-2581722。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52号。
3、监督人: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监督小组,联系电话:0571-88877857。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让人: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交易机构:浙江省矿业权交易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