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庆远镇下维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河国土网采告〔2019〕2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及《河池市国土资源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受河池宜州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我组织实施“宜州区庆远镇下维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宜州区庆远镇下维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发证机关: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
(三)地理位置:河池市宜州区城市约150°方位,直线距离约11.5km处的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下维村城多屯北东面山坡上。
(四)出让开采的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五)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六)拟开采标高:标高+450米,标高+365米。
(七)资源量:资源储量(122b)508.74万吨,拟出让可采储量500万吨。开采规模:50万吨/年。
(八)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0.0952km2,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
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如下:
拐点编号 X 坐标 Y坐标
1 2698398.793 36573837.614
2 2698509.324 36573925.924
3 2698581.084 36573868.144
4 2698722.955 36574049.735
5 2698561.405 36574179.055
6 2698418.194 36574137.985
7 2698219.813 36573949.035
二、出让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一)出让期限:本公告中的采矿权出让期限为10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可以依法申请延续。
(二)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未满1年的采矿权不得转让。
(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四)挂牌起始价:340万元。
(五)增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六)此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其他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三、出让方式
本期采矿权出让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在互联网上交易。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期采矿权出让以网上报价且等于或不低于起始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本次网上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不接受登记采矿权需要军事部门出具调查意见的企业竞买。
(四)竞买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河池市矿业权出让失信企业和被执行人惩戒备忘名单》;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五)竞买人公司注册资金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六)在竞买前持有其他采矿权(含联合持有)或持有的采矿权已过期失效的,必须履行采矿权人义务,且企业无不良记录的,方能参与此次采矿权的竞买。
五、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
自2019年4月1日8:00起2019年4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时间
自2019年4月9日8:00起2019年5月13日17:00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
自2019年5月5日8:00起2019年5月16日15:00止。
(四)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5月16日15:00
(五)限时竞价询问时间
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19年5月16日15:00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
六、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资料浏览与下载
意向竞买人可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GTJY),或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http://www.gxdlr.gov.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可浏览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广西国土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广西CA证书使用手册”等资料。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向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七、报名要求
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并自动生成《采矿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以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在挂牌报价期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询问期,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可以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且等于或不低于起始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采矿权确认书的签订
自《采矿权通知书》颁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持以下相关材料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行政大厅办公楼正大门左侧)办理采矿权备案并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确认书》,领取《采矿权交易服务费缴费通知书》等事宜。
1.采矿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存原件,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存原件,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采矿权通知书(存原件,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采矿权出让竞买申请书》、《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采矿权通知书》须由竞得人自行从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打印(打印须连同表格边框、图标一同打印,建议彩色打印)。
九、温馨提示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对参与网上交易有影响。数字证书驱动请到广西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官方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十、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
竞买申请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名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出让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存在《河池市矿业权出让失信企业和被执行人惩戒备忘名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备忘名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4)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矿业权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竞买人、竞得人,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河池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二、风险与其他提示
(一)竞得人竞买成功成为采矿权人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前还需提交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须获得环保部门关于矿山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挂牌出让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均为122b资源类型。地质勘查程度较低(简测),资源储量稳定性较差,竞买人可根据公告自行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范围进行勘查,对资源开发的安全、环保、林业等方面的风险和费用进行评估,需自行承担开发资源风险。采矿权出让后,因国家产业、环保、林业等新政策限制采矿的,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出现不能采矿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书面承诺自行协调处理租地用地问题,获得采矿权后须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占用手续。竞得人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办理矿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用地意向协议手续,根据竞买人的承诺事项,出让人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并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
(四)竞得人在获得采矿权并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后,如涉及安全、环保、林地、土地使用占用的,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五)前期已发生费用缴付:先期垫资储量地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8万/宗),作为出让成本一并计入挂牌价,待出让合同签订时按出让合同一并缴付,竞得人不再另行支付。
(六)拟设采矿权范围内存在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问题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竞得人负责开展相关治理工作。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时,必须履行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
(七)竞买人如有异议,或有需要对意向采矿权进行现场踏勘的,请在挂牌公告期内与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地址:(市政府行政大厅办公楼正大门左侧);
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16号;
联系人: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廖工0778-2116258 传真:0778-2116258;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 (0778)2302718;
十四、查询网址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门户:http://hc.gxdlr.gov.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 http://ggzyjy.hech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GTJY/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1.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16号
咨询电话:0778-2116258
2.广西南宁市星湖路41号1楼
咨询电话:0771-5882343
主办单位: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