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宏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挂牌出让公告
靖自然资采矿挂告字〔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靖州县苗族侗族自治县宏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界新增资源)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概况
(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宏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官团村,由靖州县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因原矿区资源枯竭,需调整矿区范围增加矿产资源储量。
矿区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坐标系):
X Y X Y
1,2939565.00, 37359500.00 5,2939540.98, 37359655.49
2,2939703.00, 37359569.00 6,2939540.98, 37359755.49
3,2939678.58, 37359604.35 7,2939420.98, 37359755.49
4,2939639.72, 37359636.57 8,2939420.98, 37359637.49
开采标高:+390~+322米。
矿区面积:0.0372km2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规模:30万吨/年。
新增资源储量122b:143.6万吨
出让年限(年):4.3年。
挂牌起始价:135万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135万元(人民币)。
增价幅度:2万元(人民币)。
上述拟出让的采矿权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竞买报名的时间、地点
竞买报名时间:自2019年5月9日9时起2019年5月29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靖州县自然资源局交易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文件;需要查阅靖州县苗族侗族自治县宏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人可凭报名回执到靖州县自然资源局查阅相关地质资料或自行到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
四、竞买保证金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或法人账户)转出,需一次性足额缴纳。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16时
联系地址:靖州县自然资源交易
联系电话:0745—8210929 0745—8224654
联 系 人:尹女士 刘先生
开户单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靖州县支行
帐 号:1914011709026409209
开户单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靖州县支行
帐 号:43001513072050001260
查询网址:http://www.jzx.gov.cn/publicity_gtzyj
五、公告、报名、挂牌竞价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9时起2019年6月10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二)(挂牌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时2019年6月12日16:00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在挂牌截止日(2019年6月12)16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自然资源局可确定对挂牌宗矿产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四)挂牌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交易。
六、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到实地踏勘,认真调查核实出让标的情况,真实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采矿风险及影响因素情况,谨慎竞买。
如遇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道路交通、供电设施、环境保护等因素及其他问题和一切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七、特别约定
1、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与实际开采可能存在的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的资源储量、矿产品位、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2、竞得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及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等)和相关权属(如林权证、建筑物)的处置、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调解决,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及风险承担等要求。
4、 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应遵守其他相关部门(如应急、水利、林业、环保)的规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带来的风险。
5、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以及因环境保护、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占用林地、各类保护区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全部承担,出让方和挂牌方概不负责。
6、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及时到自然、环保、应急、税务、水利、林业等相关单位完善所需的手续,如因未及时完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因开采该矿与当地产生的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8、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等资料的编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挂牌价即为该采矿权的出让收益,不包括按规定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和各项规费。
八、其它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事项为准。
公告由靖州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靖州县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