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青海省门源县苏吉湾前滩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门自然资采出让公告〔2019〕01号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海北州土地矿产交易对门源县苏吉湾前滩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门源县浩门镇影院路
2、采矿权基本情况及准入条件
2.1 采矿权挂牌编号:北采网挂[2019]01号
2.2 采矿权名称:青海省门源县苏吉湾前滩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2.3 采矿权位置:门源县苏吉滩乡苏吉湾村
2.4 采矿权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及面积:
序号 | X | Y |
J1 | 4145898.934 | 34460312.31 |
J2 | 4146147.256 | 34460422.55 |
J3 | 4146885.603 | 34460847.42 |
J4 | 4146832.355 | 34460980.891 |
J5 | 4146365.087 | 34461080.790 |
J6 | 4145842.893 | 34461043.626 |
2.5 面积:0.49km2
2.6 开采标高:3113米3079米
2.7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2.8 资源储量情况:提交预测的建筑用砂(334)资源量280.24万m3。
2.9 矿山生产规模:90万立方米/年。
2.10 出让年限:3年。
2.11 准入条件:在青海省境内登记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的营利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2.1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小写:¥600.00万元)。
3、相关时间规定
3.1 网上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19年4月24日9时00分-2019年5月24日17时00分。
3.2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16时00分。
3.3 网上挂牌开始时间:2019年5月27日9时00分。
3.4网上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15时00分。
3.5挂牌期限届满,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已报价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则该采矿权挂牌截止时,系统对该宗采矿权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不受挂牌截止时间的限制,直到限时竞价结束。
4、竞得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4. 1根据门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门源县苏吉湾前滩建筑用砂采矿权及采矿权挂牌出让的批复》(门政[2019]25号)的文件精神,“曾经在门源县境内非法开采的企业法人,虽取得合法采矿权但未履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或恢复不到位的企业法人不予报名”。各意向竞买人请在报名前自行到门源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税务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查询有无违法记录及有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避免有违法记录的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无法登记办理采矿权证。
4. 2竞买人竞得此矿权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后,持采矿权确认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预评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屋搬迁协议、草原补偿协议等采矿登记应具备的资料于60日内到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竞得人逾期未依法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让人无偿收回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金不予退还。
4. 3本次出让的采矿权采用三定(定时、定向、定量)原则,矿权内所开采建筑用砂矿除保障城镇建设砂石用料外,必须全部用于扁门高速、曼大高速、浩克公路等工程项目,高速公路修建完成,矿山也随之关闭,采矿权也随之注销。
4.4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4.5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草原征占用、房屋搬迁、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4.6本次挂牌的价为纯矿业权出让收益金,不包含其他费用。该宗采矿权资源储量勘查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地形图测量等前期工作费用总计为21.2972万元,竞得人需另行缴纳。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在门源县建立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专业账户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
4.7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4.8竞得人必须按《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4.9竞买保证金由海北州土地矿产交易负责收取,采矿权挂牌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金,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由竞得人签订《确认书》,公示无异议后(以公示截止时间计算)5个工作日内缴纳门源县国土资源局(开户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开户行:青海门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82010000000110135),竞买未成功者,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5、竞买申请
意向竞买人进入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点击“矿权及土地”窗口,进行信息库入库及矿业权申购:点击“办事指南-下载”下载《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矿业权交易)》,并按《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矿业权交易)》要求进行申购竞买。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44588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