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矿采出字〔2019〕7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12:00-2019年4月11日12:00。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qggzy.com)进入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联系电话:023-63628117,联系人:先生。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 地理位置 | 矿种 |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 储量 (万吨) | 开采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标高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收益底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GC19013 | 重庆市武隆区和顺镇老屋组大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武隆区和顺镇老屋组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详见《出让文件》 | 1509.1 | 0.1297 | +1145米+1050米 | 90 | 10.89 | 2149.83 | 460 |
备注:
一、序号GC19013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柏杨路31号,联系人:栾老师,联系电话:023-85619763或13896799996;
二、 竞买申请人在公告期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提交竞买申请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随机保证金帐号。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交纳竞买保证金随机保证金帐号,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一致,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接受代交款和个人名义交款。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2:00。
三、采矿权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2.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限制或禁止申请采矿权的“黑名单”内;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四、竞得人须在取得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确认书向采矿权出让人申请签订《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未提交申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处理。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序号GC19013采矿权
1.该采矿权为重新选址招拍挂矿山;
2.竞得人在取得招拍挂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申请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同时按照<关于转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17〕584号)>文件规定缴纳不低于20%的采矿权收益,否则将视为违约,收回确认书并取消交易;
3.竞得人签订采矿权确认书后3日内,需一次性另行支付其它相关费用5998.6万元给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并负责解决煤矿关闭的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等问题,逾期收回确认书并取消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为尽快解决信访问题,竞得人须在3个月内签订矿区土地、林地流转和房屋搬迁协议,并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备案,逾期收回确认书并取消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