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 : 新交矿【2023】01号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城市露天矿山整合布局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7号)和《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新安县北冶关址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出让登记等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生态文明思想,遵循生态优先理念。经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由新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新安县北冶关址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挂牌形式进行交易。
名称: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 新安县新城天津路1号
名称: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 新安县畛河大道379号
项目名称: 新安县北冶关址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 新安县北冶镇
面积: 1.0989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拐点 | X坐标(起标高) | y坐标(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性质 |
1 | 1 | 3866586.92 | 37595602.45 | ||
2 | 2 | 3866550.18 | 37596186.52 | ||
3 | 3 | 3866795.30 | 37596068.00 | ||
4 | 4 | 3867018.75 | 37596311.80 | ||
5 | 5 | 3866943.44 | 37596561.72 | ||
6 | 6 | 3866824.92 | 37596616.81 | ||
7 | 7 | 3866514.15 | 37596476.79 | ||
8 | 8 | 3866139.17 | 37596151.11 | ||
9 | 9 | 3865257.23 | 37596224.01 | ||
10 | 10 | 3865256.98 | 37595412.82 | ||
11 | 11 | 3865620.82 | 37595498.27 | ||
12 | 12 | 3865690.82 | 37595750.88 | ||
13 | 13 | 3865947.20 | 37595540.21 | ||
14 | 14 | 3866103.45 | 37595458.03 | ||
15 | * | 656 | 484 | 1 |
开采标高: 656米48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该矿山属采矿权新设,方案已编制评审完成。
资源储量: 保有资源储量(122b)类矿石量20195.76万吨 (7649.91万m³),设计利用储量19160.48万吨(7257.76万m³);可采储量18968.88万吨(7185.18万m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该矿山属采矿权新设,方案已编制评审完成。
拟出让年限: 25.7 年
起始价: 60000 万元
出让收益率: 12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从事矿业活动或与矿业相关联的企业。(二)竞买人企业及法人自公告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内无列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名单的。(三)竞买人应具备规模化开采、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相应的资金、技术、装备、人才实力;并能够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服从新安县人民政府对矿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安排。(四)本采矿权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前审的方式审查竞买人资格。竞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等相关资料到新安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报名资格无效。
出让方式: 挂牌
挂牌时间: 2023-03-17 — 2023-03-30
地点 :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新安县畛河大道379号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新安县自然资源局递交竞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由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新安县自然资源局共同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交易资格,并现场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3-02-17 — 2023-03-16
申请报名方式: 本次矿业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在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内,到新安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确认有效报价后,现场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报价及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其他竞买人愿意竞价则转为现场竞价,终以竞价作为竞得人。 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确认书》。
(一)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见的法规、政策、社会稳定等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在竞买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事项由竞得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风险。(三)因地质勘查工作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及矿区内实际稳定边坡角和开发利用方案选定的边坡角可能有差异,会导致实际储量有出入时,竞得人自行承担其风险。(四)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参与本次竞买请提前熟知矿山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参与报价视为认可及接受出让文件的相关内容。(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方不承担责任。(六)其他未尽事宜见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如对本次出让矿业权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1、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的;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中标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一)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二)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按原公告方式另行公告。(三)本公告由新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门户、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