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高尚镇金山顺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兴自然告字〔2023〕004号)
兴安县高尚镇金山顺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兴安县兴安镇银杏路1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和5楼北区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76342618951="ko30">项目名称:兴安县高尚镇金山顺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76342618951="ko33">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矿山位于桂林市兴安县城200°方向,直距23km,行政隶属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管辖。
面积:0.181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813573.96 | 37460674.93 |
2 | 2813547.43 | 37460762.72 |
3 | 2813375.86 | 37460747.64 |
4 | 2813310.57 | 37460774.44 |
5 | 2813287.30 | 37460814.50 |
6 | 2813249.71 | 37460812.43 |
7 | 2813221.48 | 37460756.62 |
8 | 2813098.89 | 37460789.60 |
9 | 2813077.94 | 37460782.75 |
10 | 2813023.36 | 37460711.36 |
11 | 2813091.37 | 37460660.94 |
12 | 2813152.23 | 37460474.41 |
13 | 2813147.56 | 37460320.00 |
14 | 2813297.49 | 37460275.69 |
15 | 2813471.97 | 37460415.81 |
* | 300 | 100 |
资源储量:控制+推断资源量2435.08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2183.77万吨,拟出让储量2183.77万吨(包括新出让可采储量2073.32万吨、原已出让剩余的可采储量110.45万吨)。
开采标高: 300米 1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尚未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复垦复绿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2813573.96 | 37460674.93 |
2 | 2813547.43 | 37460762.72 |
3 | 2813375.86 | 37460747.64 |
4 | 2813310.57 | 37460774.44 |
5 | 2813287.30 | 37460814.50 |
6 | 2813249.71 | 37460812.43 |
7 | 2813221.48 | 37460756.62 |
8 | 2813098.89 | 37460789.60 |
9 | 2813077.94 | 37460782.75 |
10 | 2813023.36 | 37460711.36 |
11 | 2813091.37 | 37460660.94 |
12 | 2813152.23 | 37460474.41 |
13 | 2813147.56 | 37460320.00 |
14 | 2813297.49 | 37460275.69 |
15 | 2813471.97 | 37460415.81 |
* | 300 | 10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出让的资源未开采完且符合当时延续登记政策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起始价:3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性质的公司、企业、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09日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09日—2023年03月08日 公告时间为:自2023年2月9日起2023年3月8日18:00时止。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2023年03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22日到兴安县土地储备交易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3月22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担保函原件。(五)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核验原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后,出让人、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确认书》,并将采矿权挂牌结果在自然资源部门户、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竞得人持《确认书》到兴安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并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有关手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严禁开采矿产资源,否则视为无证开采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明确申请人竞得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的,担保银行应向同级财政部门缴纳出让起始价20%的违约金。2.本次挂牌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出让前期费用、原采矿权资产价值和已处置剩余可采储量收益、其它规费、税费等其他费用;3.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且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缴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的,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由担保银行向出让机关同级财政部门缴纳出让起始价20%的违约金,并对违约的竞得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进行失信联合惩戒;4.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5.挂牌后,出让人、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确认书》,并将采矿权挂牌结果在自然资源部门户、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竞得人持《确认书》到兴安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并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有关手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严禁开采矿产资源,否则视为无证开采;6.本次出让的是矿产资源储量。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复垦复绿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提交办理采矿权许可登记所需的备案材料,出让方有权终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7.采矿权有效期满或出让可采储量开采完毕,采矿权由登记发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原采矿权人如需继续开采出让范围内剩余资源储量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8.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竞得人需慎重决策;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同意矿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部门规划调整所造成的影响甚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本次挂牌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出让前期费用、原采矿权资产价值和已处置剩余可采储量收益、其它规费、税费等其他费用。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且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缴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的,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由担保银行向出让机关同级财政部门缴纳出让起始价20%的违约金,并对违约的竞得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进行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兴安县自然资源局门户、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