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宜矿网挂[2019]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东北部的双泉村,距夷陵区龙泉镇17公里。
(四)开采范围:矿区面积0.499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3415531.35 | 37554098.30 |
2 | 3415715.14 | 37554317.92 |
3 | 3415812.90 | 37554808.06 |
4 | 3415565.81 | 37554878.96 |
5 | 3415394.78 | 37554997.95 |
6 | 3415010.04 | 37554823.25 |
7 | 3415066.18 | 37554368.86 |
8 | 3415416.96 | 37554097.11 |
开采标高自+665米+500米
(五)资源储量: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普查报告》,截2018年5月5日,竹林坑矿区估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石量结果如下:
Ⅰ+Ⅱ矿体122b+333资源储量总计7898.7万吨。
另估算嘉陵江组薄层状泥质泥晶云岩1733.6万吨。
(六)拟出让年限:26年(自取得开采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七)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八)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运输,开采回采率95%。对1733.6万吨夹石进行综合利用。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向社会公示后严格遵照执行。
二、出让方式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竞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且竞买人和竞买保证金缴款人须为同一法人单位。
(二)竞买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并下载加盖公章。
(三)为落实严格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采该矿应自有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凭银行资信证明有效)。
(四)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夷陵区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五)根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竹林坑采石矿权投放前期工作相关费用说明的函》,竞买人须向夷陵区人民政府指定财政专户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相关费用2.75亿元,并由夷陵区人民政府出具缴纳确认函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该采矿权竞得后必须作为宜昌市工程石料供应商,必须起到平抑宜昌市建筑石料市场物价的作用。
四、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7500万元)。
(二)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7500万元)。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六、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同时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纸质审查资料。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七、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4日;;
(二)提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17时;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17时;
(四)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19年3月5日3月19日上午10时。
(五)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得人必须承担资源储量不足的风险。
(二)矿产资源开发投资风险较高,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相关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征收、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用地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和管理要求,以及在出让有效期内停工、停产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必须自担。
(三)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
(四)包括但不只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
(五)按照《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要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同时建立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度。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高确定。因湖北省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市场基准价尚未制定公布,本次评估未考虑市场基准价因素。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规定,湖北省关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市场基准价公布后,必须执行市场基准价的有关规定,存在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巨大风险。
(六)该采石场作为宜昌市工程石料供应商,必须起到平抑宜昌市建筑石料市场物价的作用。
九、相关事宜
(一)采矿权出让后涉及土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及其他有关搬迁补偿等事宜,竞得人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具体补偿办法和补偿金额咨询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
(二)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应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高确定,但由于该矿种市场基准价尚未发布。因此规定:该矿种市场基准价发布后,若本次出让起始价小于以市场基准价计算的出让收益值,则竞得人须补缴矿业权出让收益。数额为根据今后发布的市场基准价计算的出让收益值扣除本次采矿权出让起始价,采矿权竞争性出让时的溢价部分不参与计算。
(三)其他有关事宜详见《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四)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联 系人: 刘 翔 联系电话:18986766658
郑贵国 联系电话:13872652088
夏 谦 联系电话:18986766757
十、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与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失信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通知》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如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三)通过“信用中国”等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