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浙资交矿公告〔202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 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5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千秋东街10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
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67780558933="ko30">项目名称: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67780558933="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
面积:0.83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J1 | 3385142.51 | 40506732.38 |
J2 | 3385286.48 | 40507023.81 |
J3 | 3385311.62 | 40507184.27 |
J4 | 3385379.23 | 40507313.34 |
J5 | 3385506.19 | 40507306.14 |
J6 | 3385707.74 | 40507378.76 |
J7 | 3386009.63 | 40507460.92 |
J8 | 3386015.16 | 40507491.42 |
J9 | 3385738.56 | 40507933.89 |
J10 | 3385695.13 | 40507943.38 |
J11 | 3385523.34 | 40507868.32 |
J12 | 3385343.46 | 40507725.86 |
J13 | 3385112.99 | 40507730.91 |
J14 | 3384980.2 | 40507770.27 |
J15 | 3384755.87 | 40507691.13 |
J16 | 3384608.85 | 40507499.23 |
J17 | 3384608.19 | 40507434.55 |
J18 | 3384682.01 | 40507409.99 |
J19 | 3384706.15 | 40507374.28 |
J20 | 3384760.21 | 40507207.97 |
J21 | 3384782.68 | 40507063.47 |
J22 | 3384796.54 | 40507029.58 |
J23 | 3384810.94 | 40507016.56 |
J24 | 3384840.76 | 40506822.55 |
J25 | 3385044.78 | 40506706.62 |
* | 91 | 6 |
资源储量:根据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省德清县方山矿区透辉石矿详查报告》及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出具的《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勘查地质报告》,北京中矿联咨询评审并出具《浙江省德清县方山矿区透辉石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浙储评字〔2022〕14号)、《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浙储评字〔2022〕15号),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砂岩矿控制资源量为1528.08万立方米(4095.25万吨)、宕碴为361.95万立方米(897.63万吨),剥离量551.93万立方米;透辉石探明资源量(矿石量)12.50万吨,控制资源量(矿石量)45.40万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56.70万吨。
开采标高: 91米 6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2〕5号)、《关于全面推进矿山数字化建设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104号)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相关部门和专家组联合评审通过的《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施工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实施边剥离、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矿区景观,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在开采服务期限内应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按施工设计预算标准核定具体金额为3258.38万元。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J1 | 3385142.51 | 40506732.38 |
J2 | 3385286.48 | 40507023.81 |
J3 | 3385311.62 | 40507184.27 |
J4 | 3385379.23 | 40507313.34 |
J5 | 3385506.19 | 40507306.14 |
J6 | 3385707.74 | 40507378.76 |
J7 | 3386009.63 | 40507460.92 |
J8 | 3386015.16 | 40507491.42 |
J9 | 3385738.56 | 40507933.89 |
J10 | 3385695.13 | 40507943.38 |
J11 | 3385523.34 | 40507868.32 |
J12 | 3385343.46 | 40507725.86 |
J13 | 3385112.99 | 40507730.91 |
J14 | 3384980.2 | 40507770.27 |
J15 | 3384755.87 | 40507691.13 |
J16 | 3384608.85 | 40507499.23 |
J17 | 3384608.19 | 40507434.55 |
J18 | 3384682.01 | 40507409.99 |
J19 | 3384706.15 | 40507374.28 |
J20 | 3384760.21 | 40507207.97 |
J21 | 3384782.68 | 40507063.47 |
J22 | 3384796.54 | 40507029.58 |
J23 | 3384810.94 | 40507016.56 |
J24 | 3384840.76 | 40506822.55 |
J25 | 3385044.78 | 40506706.62 |
* | 91 | 6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9.3年
起始价:102381.2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3、采矿权竞得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申领采矿许可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05日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16日
网上地址: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kyq.zjgt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kyq.zjgtjy.cn/),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30714.38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02381.25万元;增价幅度为1100万元或1100万元整数倍。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十一、其他内容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2〕5号)、《关于全面推进矿山数字化建设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104号)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3、按照相关部门和专家组联合评审通过的《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施工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实施边剥离、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矿区景观,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在开采服务期限内应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按施工设计预算标准核定具体金额为3258.38万元。4、透辉石经测试终产品能达到釉面砖GB-400-83国家标准要求,可用于陶瓷釉面。采矿权竞得人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在《施工设计》的基础上编制专项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切实提高透辉石综合利用水平。5、根据《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施工设计方案》,在矿区东侧距离方山村73m—300m之间的范围(矿界拐点J9-J18-J9)为机械与控制爆破开采区,面积约148834平方米,涉及资源量约200.18万立方米(530.22万吨);南侧距离原联盟矿终了边坡范围(矿界拐点J18-J24-J18)为控制爆破区域,采矿权竞得人需采用相对应的开采方式,保证安全生产。6、输送廊道:破碎加工后石料产品由输送带自加工区成品料库处运输洛州河水运码头,输送带总长度约1000米,为单线布置。洛州河码头:码头位于矿区北侧,距离矿山1公里左右的洛州河,为1座500吨级码头(2个500吨级通用泊位)。矿区洛州河码头之间须采用皮带输送廊道进行石料产品运输,廊道与码头联通使用。廊道线位及检修通道、洛州河水运码头等已由乾元镇人民政府收购完毕,竞得人需有偿租用,需与乾元镇人民政府签订租用协议,租用金额为人民币1650.70万元。如需改建提升,增加的附属设备设施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投资建设。码头使用期间由采矿权竞得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和航道疏浚。使用期满后,由乾元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码头进行验收,按验收结论由采矿权竞得人修复码头。码头的使用截止期限与采矿权到期时间一致。7、本采矿权终止后,自行废止,不办理延续登记,采矿权无偿收回。
本公告在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