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农场南戈壁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第六师自然资告(202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六师五家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0次会议纪要),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受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六分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六师国资大厦三楼303号办公室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六分
场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二楼2号办公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58398009574="ko30">项目名称:红旗农场南戈壁1号建筑用砂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58398009574="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红旗农场南戈壁
面积:0.1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① | 4881696.559 | 30411580.558 |
② | 4881429.179 | 30411874.247 |
③ | 4881072.038 | 30411736.734 |
④ | 4881209.873 | 30411448.472 |
* | * | * |
资源储量:255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后编制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① | 4881696.559 | 30411580.558 |
② | 4881429.179 | 30411874.247 |
③ | 4881072.038 | 30411736.734 |
④ | 4881209.873 | 30411448.472 |
* | * | *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1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4.5%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上述项目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1.近五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在自治区、兵团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8月18日 挂牌时间:2022年08月18日—2022年09月01日
地点: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六分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现场获取(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二楼2号办公室),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2022年08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特殊时期接受线上报名,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5.采矿权竞买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6.风险认可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7.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竞得资格。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二) 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三) 矿产资源开采期限内,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所造成的的损失,竞得人自行承担。(四) 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六分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第六师五家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