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G331线布-哈公路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布自然资采挂[2022]7号)
布尔津县G331线布-哈公路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公告布自然资采挂[2022]7号
一、出让人
名称: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1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
场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53617431346="ko189">项目名称:布尔津县G331线布-哈公路一号建筑用砂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53617431346="ko192">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布尔津县也格孜托别乡克孜勒加尔村行政区内
面积:0.100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5293213.40 | 29475570.79 |
2 | 5293262.83 | 29475677.71 |
3 | 5293251.30 | 29475855.30 |
4 | 5293162.82 | 29476061.83 |
5 | 5292858.84 | 29475888.57 |
* | 453 | 449 |
资源储量:30.15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53米 449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情况、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但竞得,签订《挂牌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矿山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5293213.40 | 29475570.79 |
2 | 5293262.83 | 29475677.71 |
3 | 5293251.30 | 29475855.30 |
4 | 5293162.82 | 29476061.83 |
5 | 5292858.84 | 29475888.57 |
* | 453 | 449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28.1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县(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1、近五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三)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四)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24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24日—2022年07月07日
地点:本次挂牌出让定于2022年6月24日在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挂牌出让具体委托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实施,出让采矿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公告为准,申请人于2022年6月23日前到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或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领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2022年06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新疆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17号联系方式:0906-6522035(二)交易平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地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三)挂牌代理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地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联系方式:0991-4846078 戴女士18690810501 金先生1994587199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县(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1、近五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三)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四)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情况、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但竞得,签订《挂牌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三)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不可预见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果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县自然资源、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等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的,竞得人应执行调整后的政策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由布尔津县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取消竞得人的资格。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门户、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