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红墩镇7队区域二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阿市自然资函〔20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受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阿勒泰市红墩镇7队区域二号建筑用砂矿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阿勒泰市文化路八道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
场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51910931298="ko30">项目名称:阿勒泰市红墩镇7队区域二号建筑用砂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51910931298="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阿勒泰市红墩镇克亚乌特开勒村
面积:0.100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5281491.445 | 29594462.120 |
2 | 5281370.956 | 29594674.050 |
3 | 5281381.513 | 29594928.752 |
4 | 5281256.126 | 29594927.572 |
5 | 5281225.692 | 29594637.869 |
6 | 5281100.852 | 29594605.120 |
7 | 5281132.241 | 29594433.120 |
* | 710 | 681 |
资源储量:三类矿山
开采标高: 710米 681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规模为12万立方米/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相关方案边开采边治理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5281491.445 | 29594462.120 |
2 | 5281370.956 | 29594674.050 |
3 | 5281381.513 | 29594928.752 |
4 | 5281256.126 | 29594927.572 |
5 | 5281225.692 | 29594637.869 |
6 | 5281100.852 | 29594605.120 |
7 | 5281132.241 | 29594433.120 |
* | 710 | 681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年
起始价:43.9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县(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1、近五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在自治区、兵团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三)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四)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02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02日—2022年06月16日
地点: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代理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地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联系方式:0991-4846078 郭女士18690817790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2022年06月01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情况、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但竞得,签订《挂牌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三)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不可预见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果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县自然资源、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等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的,竞得人应执行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矿山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五)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挂牌结果公示期内按照公示内联系方式进行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门户、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