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炮台木山岭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防自然资采挂告〔2021〕6号)
根据《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防城港市市辖城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炮台木山岭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35728620334="ko30">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炮台木山岭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35728620334="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
面积:0.445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400503.00 | 36509789.00 |
2 | 2400458.00 | 36510417.00 |
3 | 2399867.63 | 36510394.21 |
4 | 2399827.53 | 36510302.11 |
5 | 2399763.15 | 36510243.44 |
6 | 2399767.00 | 36509750.00 |
* | 189.73 | 20 |
资源储量:可利用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8363.20万t(折合3155.92万m3);详查;
开采标高: 189.73米 2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的矿区范围已开展过开采活动,建筑用砂岩可利用(控制+推断)资源量为8363.20万t(折合3155.92万m3),设计生产规模为437.25万t/年(165万m3/年),出让年限为20年(含基建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机械化组合台阶式开采作业,自上而下水平分层露天采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受让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受让人(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前,需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协议,按规定缴纳或预存土地复垦费用8598.7万元、恢复治理费用412.82万元。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环保、土地、林草地、"三废"(废水、废渣、废气)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费用自理。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2400503.00 | 36509789.00 |
2 | 2400458.00 | 36510417.00 |
3 | 2399867.63 | 36510394.21 |
4 | 2399827.53 | 36510302.11 |
5 | 2399763.15 | 36510243.44 |
6 | 2399767.00 | 36509750.00 |
* | 189.73 | 2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995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企业和法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2月10日12时00分前从竞买人账户汇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9日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13日
地点: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2021年12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报价者竞得,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4.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宣布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报名时视为认可该采矿权已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竞得后须要承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权利和义务。(二)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已开展过开采活动。竞买人须有解决矿山用地、用林、用水、用电及通路的能力,并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利益,避免采矿权出让后因矿山用地、用林、用水、用电及通路等问题不落实而无法开采的情况出现。(三)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对于失信的竞买人将纳入诚信体系监管,执行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