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午峪沟十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54~960米标高)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镇自然资矿告字(2021)1号)
镇安县午峪沟十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54~960米标高)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镇安县永安路4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商洛市矿业权交易
场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31588028165="ko380">项目名称:镇安县午峪沟十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54~960米标高)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31588028165="ko383">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金花村
面积:0.16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3707038.80 | 36612993.34 |
2 | 3706982.38 | 36613552.21 |
3 | 3706711.80 | 36613534.48 |
4 | 3706772.02 | 36612937.92 |
5 | 3706811.27 | 36612946.07 |
6 | 3706813.55 | 36612891.47 |
7 | 3706969.15 | 36612978.87 |
* | 1254 | 960 |
资源储量:可采储量971.38万吨
开采标高: 1254米 9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恢复治理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3707038.80 | 36612993.34 |
2 | 3706982.38 | 36613552.21 |
3 | 3706711.80 | 36613534.48 |
4 | 3706772.02 | 36612937.92 |
5 | 3706811.27 | 36612946.07 |
6 | 3706813.55 | 36612891.47 |
7 | 3706969.15 | 36612978.87 |
* | 1254 | 96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101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二)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规定;(三)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10月13日 挂牌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27日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61.134.50.95)查询、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二)申请人参加竞买,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2021年10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应于2021年9月14日2021年10月12日登录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公休日、节假日,网上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竞买申请人可以申请竞买),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16时整(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 10月12日16时前到账)。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2021年 10月27日10时止(公休日、节假日,网上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竞买申请人可以申请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采用无底价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高于起始价的报价者为竞得人。(二)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零壹拾捌万元整(¥1018.00万元);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5.00万元)或伍万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万元)。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的权利,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品位、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二)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三)矿业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县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四)本次挂牌出让区垂直投影范围内已设镇安县午峪沟十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960-750米标高)采矿权,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九条“新立采矿权申请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有关规定,本次出让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不能单独办理采矿权,竞得人必须和已设采矿权实施资源整合。竞得人需在竞得后10日内和已设采矿权实施资源整合,若10日内没有完成和已设采矿权资源整合,竞得无效,所缴纳的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回(上交地方财政)。(五)本次挂牌出让的竞得人(非已设采矿权人)需承担采矿权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人民币31605.4505万元(已设采矿权人在整合采矿权前期补偿、各种手续办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道路、厂房设备等支出的费用)。竞得人(非已设采矿权人)必须在竞得后10日内缴纳采矿权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人民币31605.4505万元。(六)如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未能按期缴纳采矿权收益金及新设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已缴纳采矿权收益金及新设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上缴地方财政),镇安县自然资源局有权收回该宗采矿权,并依法重新进行处置。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在2021年10月12日前以书面方式向镇安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程序有异议的,应在2021年10月12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商洛市矿业权交易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如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未能按期缴纳采矿权收益金及新设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已缴纳采矿权收益金及新设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上缴地方财政),镇安县自然资源局有权收回该宗采矿权,并依法重新进行处置。
十一、其他内容
参与竞买人人数为1人或1人以上。公告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2021年10月12日,挂牌日期2021年10月13日2021年 10月27日10时止
本公告在镇安县自然资源局门户、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