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和自然资矿公告〔2021〕1号)
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和城历阳西路25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二楼开标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21589779271="ko30">矿山名称: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21589779271="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安徽省和县石杨镇
面积:1.0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3535842.7603 | 39619783.8474 |
2 | 3535789.5082 | 39619859.5302 |
3 | 3535407.7853 | 39619951.5880 |
4 | 3535013.1417 | 39619650.0032 |
5 | 3534913.2768 | 39619540.0278 |
6 | 3534768.3626 | 39619057.2173 |
7 | 3534808.9510 | 39618960.4794 |
8 | 3535141.0379 | 39618571.3611 |
9 | 3535380.8639 | 39618536.7033 |
10 | 3535492.7709 | 39618618.0063 |
11 | 3535749.1897 | 39618917.9670 |
12 | 3535799.4067 | 39619237.8828 |
13 | 3535814.9732 | 39619596.9782 |
* | 146.1 | 12.5 |
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原122b+333类)为4515.79万立方米(12102.31万吨),其中:未压覆区控制资源量(原122b类)2461.56万立方米(6596.99万吨);公益林压覆区控制+推断资源量(原122b+333类)2054.23万立方米(5505.32万吨),包括控制资源量(原122b类)1987.36万立方米(5326.11万吨),推断资源量(原333类)66.87万立方米(179.21万吨)。
开采标高: 146.1米 12.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采取整体出让、分两期开采的方式,根据《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总利用资源量为11725.77万吨,设计总利用率为96.9%,设计生产规模为700万吨/年,分两期进行开采,即:一期为未压覆区,资源储量6596.99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6069.22万吨,设计资源利用率92%;二期为公益林压覆区,待公益林调整后即转入全境界开采(具体详见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必须严格遵照出让人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施。
序号 | X | Y |
1 | 3535842.7603 | 39619783.8474 |
2 | 3535789.5082 | 39619859.5302 |
3 | 3535407.7853 | 39619951.5880 |
4 | 3535013.1417 | 39619650.0032 |
5 | 3534913.2768 | 39619540.0278 |
6 | 3534768.3626 | 39619057.2173 |
7 | 3534808.9510 | 39618960.4794 |
8 | 3535141.0379 | 39618571.3611 |
9 | 3535380.8639 | 39618536.7033 |
10 | 3535492.7709 | 39618618.0063 |
11 | 3535749.1897 | 39618917.9670 |
12 | 3535799.4067 | 39619237.8828 |
13 | 3535814.9732 | 39619596.9782 |
* | 146.1 | 12.5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9.5年 其中一期11.1
起始价:3963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3.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6月22日 挂牌时间:2021年06月22日—2021年07月06日
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二楼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路中段和县公安局对面)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404室受理室(地址: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挂牌文件自行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2021年06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的报名资料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受理,资质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银行出具的5亿元履约保函原件(见索即付,保函期限为1年,受益人为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递交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取得竞买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竞买申请书、承诺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证明; ④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授权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39633万元,小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每轮报价的加价幅度须为小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期限届满,由矿业权交易平台宣布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在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非因采矿权权属纠纷导致不能正常开采生产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三)二期开采范围内的公益林和基本农田部分可能存在无法调整调出的风险,如无法调出则二期范围资源将不再进行开采,二期资源出让收益金也无须缴纳,一期资源开采完毕后本采矿权自行终止,出让方及当地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次出让采用整体出让,分二期开采并缴纳收益金的方式,本次价仅为一期资源收益金,二期资源收益金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调出后按本次单价标准缴纳,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2021年6月16日16时前(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或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的,采矿权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确认书,或签订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出让方有权全额提取本次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十一、其他内容
特别约定(一)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原有一家建筑石料生产矿山,采矿权人为“安徽省皓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2489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21年3月19日,到期后已停采。本次出让的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勘查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4日,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期之后原矿权人“安徽省皓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开采消耗资源量应据实核减,由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原储量勘查单位核实,并在竞得人实际缴纳的收益金中按本次单价标准据实予以核减。(二)采矿权确认后,采矿权竞得人需现场签订确认书,《确认书》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确认书签订后公示10个工作日,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50%,6个月内缴清剩余款项;(三)矿产品优先采用水路运输,采矿权竞得人须建设运输廊道通往滁河码头,运输廊道竣工后矿山方可正式生产。廊道建设以及涉及的用地、用林、拆迁、青苗等费用均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县政府积极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四)采矿权竞得人在实际开采中应严格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实施开采;(五)矿区及300米爆破影响区内用地、用林、拆迁、供电杆线迁移等工作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矿山开采及运输造成的噪音、粉尘等环境纠纷由采矿权竞得人协调解决;(六)采矿权出让后,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七)该采矿权开采可能涉及有关山林、青苗、道路及原矿权人相关配套设施等补偿费用,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八)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采矿许可证,按已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九)本次出让采取整体出让,分期开采,分期缴纳出让收益金的方式。矿区二期开采范围内现有20.46公顷公益林和基本农田,采矿权出让后,由县人民政府协调调出。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调出后,方可进入二期开采,并按照此次出让单价标准在六个月内缴清二期资源出让收益金。(十)采矿权人在采矿权终止决定关闭矿山之日起6个月内应自行拆除撤出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相关资产,出让方不予补偿。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视同放弃该资产,无偿交付出让方处置。(十一)此次采矿权竞得人须向代理公司支付0.008%的服务代理费用,并在签订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公告下方附件《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竞买规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报价单、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本公告在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
2021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