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采石场(新立)采矿权拍卖公告
(公告文号:禄矿业交易〔2021〕01号)
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采石场新立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
名称: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禄丰县金山镇入城广场以北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禄丰县公共自然资源交易
场所:禄丰县政务服务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11106333265="ko30">矿山名称: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采石场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11106333265="ko33">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禄丰县彩云镇松石村委会松树林村
面积:0.083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矿1 | 2771306.62 | 34490910.75 |
矿2 | 2771438.46 | 34491052.38 |
矿3 | 2771419.46 | 34491194.83 |
矿4 | 2771012.62 | 34490993.75 |
矿5 | 2771035.62 | 34490899.75 |
矿6 | 2771144.62 | 34490803.75 |
* | 1659 | 1504 |
资源储量:1589.10万吨
开采标高: 1659米 150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矿山累计查明资源量:拟设矿区范围内查明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615.92万m3(1589.10万t),其中控制资源量499.81万m3(1289.52万t);推断资源量116.11万m3(299.58万t)。(2)设计利用资源量:结合矿山生产实际,勘查报告储量计算过程中未扣减边坡压覆资源量。所以,此次矿山资源量经扣减边坡压覆资源量后即为设计利用资源量。通过估算,露天采场边坡压覆控制资源量为179.18万m3(462.28万t),压覆推断资源量为71.55万m3(184.61万t)。经计算:拟设矿区设计利用控制资源量=320.63万m3(827.24万t);拟设矿区设计利用推断资源量=44.56万m3(114.97万t);拟设矿区设计利用资源量= 365.19万m3(942.21万t)。(3)设计可采资源量: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开采方式、同类矿山开采经验,设计推荐露天采矿和破碎筛分综合回采率95%,据此计算拟设矿区设计可采控制资源量=304.60万m3(785.88万t);拟设矿区设计可采推断资源量=42.33万m3(109.22万t)拟设矿区设计可采资源量=346.93万m3(895.10万t)。(4)设计采出矿石量:矿区东部发育两层黑色板岩夹层,一层厚约4.2m,一层厚约6.5m。夹石需剥离,但夹石与矿体界线明显,容易区分,故不考虑贫化指标,设计采出矿石量等于设计可采资源量。拟设矿区设计采出控制矿石量=304.60万m3(785.88万t);拟设矿区设计采出推断矿石量=42.33万m3(109.22万t);拟设矿区设计采出矿石量=346.93万m3(895.10万t)。(5)设计生产规模:该矿山为新立矿山,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按照云安办发电[2015]11号附件1云南省非煤矿山小开采规模关于建筑用石料类(饰面用除外)的规定,结合当地市场情况,本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为90.00万t/a,建设规模为大型矿山。(6)设计矿山服务年限:设计矿山服务年限 =9.9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督促矿业权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要求受让人严格按照方案履行相关责任;督促矿业权人按时、按量缴存及计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督促矿业权人按时、足额缴纳矿山土地复垦保证金;督促矿山按照方案设计,及时分阶段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及土地复垦;监督矿山土地复垦质量。
序号 | X | Y |
矿1 | 2771306.62 | 34490910.75 |
矿2 | 2771438.46 | 34491052.38 |
矿3 | 2771419.46 | 34491194.83 |
矿4 | 2771012.62 | 34490993.75 |
矿5 | 2771035.62 | 34490899.75 |
矿6 | 2771144.62 | 34490803.75 |
* | 1659 | 1504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开采年限说明:因本矿权是为满足高速公路项目石料保供,矿权不占用全县非煤矿山指标,但高速公路项目完工时间暂无法确定,故上述所定10年开采年限沿用《开发利用方案》中开采年限数据,实际操作中,开采年限按云安监管〔2017〕63号文件执行。
起始价:78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开采上述采矿技术能力和相应资金条件的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必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竞买。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02月24日 挂牌时间:2021年02月24日—
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2月07日—2021年02月20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3.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审查备案文件;4.竞买人自愿承担风险责任的承诺书;5.需提交的其它材料。以上证照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在拍卖中可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拍卖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竞得人需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采。?拍卖出让矿山为工程建设配套砂石土场,竞得人必须服从工程建设部门的统一生产调度,不得哄抬物价或拒绝提供矿产品。开采资源以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关闭并注销采矿许可证,剩余资源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同时,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方等相关部门督促竞得人恢复治理及消除隐患。(二)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可采资源储量等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备案,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后须承担相应风险。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属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因素。可能受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性要求,以及矿地矛盾纠纷等影响,或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无法开发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国家、省、州及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四)本次拍卖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和林权持有人协商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林木赔偿等事宜并承担费用,自行解决矿山设置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自行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后方可采矿;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地址: 禄丰县金山镇入城广场以北。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转抵采矿权拍卖价款,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若因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或无法登记发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内容
(一)需要到现场踏勘标的物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前往,费用自理,拍卖出让人提供矿区范围坐标及相关资料。(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因此暂未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待该采矿权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要求进行方案编制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 ?(三)在矿山开发建设前竞得人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保、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与矿山开发建设相关的许可手续。(四)矿产资源税、矿业权占用费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等国家规费按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存,不包含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中。(五)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矿山开采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拍卖后,竞得人须按双方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及拍卖公告、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相关条款缴纳款项后,提交齐备的申请资料到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登记。(六)该采矿权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砂石料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63号)文件要求设立,采矿权出让年限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七)本次拍卖结果公示,通过禄丰县人民政府、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部等媒体发布,请各竞买人留意。(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拍卖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办理。八、风险提示(一)采矿权竞得人需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采。?拍卖出让矿山为工程建设配套砂石土场,竞得人必须服从工程建设部门的统一生产调度,不得哄抬物价或拒绝提供矿产品。开采资源以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关闭并注销采矿许可证,剩余资源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同时,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方等相关部门督促竞得人恢复治理及消除隐患。(二)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可采资源储量等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备案,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后须承担相应风险。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属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因素。可能受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性要求,以及矿地矛盾纠纷等影响,或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无法开发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国家、省、州及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四)本次拍卖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和林权持有人协商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林木赔偿等事宜并承担费用,自行解决矿山设置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自行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后方可采矿;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在禄丰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