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醪桥镇胜坑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
(公告文号:吉自然[2020]002号)
吉水县醪桥镇胜坑普通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吉水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吉水县文水大道5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安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
场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08691835234="ko30">矿山名称:吉水县醪桥镇胜坑普通建筑用砂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08691835234="ko33">开采矿种:砂岩
地理位置:位于吉水县县城55度方向,直距约10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吉水县醪桥镇管辖
面积:0.57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3020108.56 | 38616350.64 |
2 | 3019745.50 | 38616476.78 |
3 | 3019745.93 | 38616607.62 |
4 | 3019652.40 | 38616660.35 |
5 | 3019745.92 | 38616754.82 |
6 | 3019660.23 | 38616903.00 |
7 | 3019745.96 | 38616901.02 |
8 | 3019834.80 | 38617083.01 |
9 | 3019683.14 | 38617140.80 |
10 | 3019707.40 | 38617395.90 |
11 | 3020358.49 | 38617498.23 |
12 | 3020234.74 | 38616761.97 |
13 | 3020311.84 | 38616701.77 |
14 | 3020179.89 | 38616388.36 |
* | 315 | 100 |
资源储量:2082.69万吨
开采标高: 315米 1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尚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
序号 | X | Y |
1 | 3020108.56 | 38616350.64 |
2 | 3019745.50 | 38616476.78 |
3 | 3019745.93 | 38616607.62 |
4 | 3019652.40 | 38616660.35 |
5 | 3019745.92 | 38616754.82 |
6 | 3019660.23 | 38616903.00 |
7 | 3019745.96 | 38616901.02 |
8 | 3019834.80 | 38617083.01 |
9 | 3019683.14 | 38617140.80 |
10 | 3019707.40 | 38617395.90 |
11 | 3020358.49 | 38617498.23 |
12 | 3020234.74 | 38616761.97 |
13 | 3020311.84 | 38616701.77 |
14 | 3020179.89 | 38616388.36 |
* | 315 | 10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2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0年12月01日 挂牌时间:2020年12月01日—2020年12月18日 已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告,由于本系统登录出错,未能及时在本系统公告。
网上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2020年12月16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价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1.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发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该宗采矿权出让后,以上可能存在的情况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采矿权必须终(中)止的。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协商或者诉讼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竞得入选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二)竞得人逾期未缴纳应缴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未申请办理新立登记手续的,视竞得入选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将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该采矿权出让。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吉水县自然资源局门户、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吉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