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拦河坝南二区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敦矿挂告字【2020】第1号)
敦煌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敦煌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敦煌市古城北路295号敦煌市自然资源局203室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敦煌市行政服务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08719230688="ko30">矿山名称:敦煌市拦河坝南二区块建筑用砂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08719230688="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敦煌市拦河坝
面积:0.7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4430548.299 | 31623070.141 |
2 | 4431387.722 | 31624205.384 |
3 | 4430960.904 | 31624522.828 |
4 | 4430084.597 | 31623422.958 |
* | 1298 | 1280 |
资源储量:65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298米 128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后期编制的三合一方案进行编制
序号 | X | Y |
1 | 4430548.299 | 31623070.141 |
2 | 4431387.722 | 31624205.384 |
3 | 4430960.904 | 31624522.828 |
4 | 4430084.597 | 31623422.958 |
* | 1298 | 128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483.2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3.竞买人必须提交50万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4.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须在资源所在地注册独立核算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开发利用方案或初步设计预算投资额的70%。5.凡参加采矿权竞买申请人须缴付483.28万元履约保证金(以缴款凭证为准)。竞得人竞得后转作受让采矿权的定金;没有竞得者,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6.竞买人获得采矿权后,在矿山资源开发中若发现有其他矿种的伴生矿产资源,要立即停止开采,并对伴生矿种或新发现矿种依法设置采矿权。7.竞得人必须承诺服从将来的矿产资源整合规划,否则,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22日—2021年02月05日
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参与竞买者,请到敦煌市自然资源局203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和相关资料,竞买人需到实地踏勘的,请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1年01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凡参加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敦煌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手续。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提出采矿登记申请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得采矿权,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已经收取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金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者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日内未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金,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两年内取消其在我市境内参与矿权出让、转让的资格。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敦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敦煌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