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等文件规定,经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剩余资源量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矿山,位于大姚县城北东(48°)方向,直线距离约 20km,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江头村委会。矿区有简易公路约3km接江头村赵家店乡政府弹石路,交通便利。
该矿山在2016年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被列为“改造升级”类矿山,因当时永金高速公路线路未确定,初步拟定的线路可能从矿区通过,所以该矿山未按转型升级年限6年的要求发证,只颁发3年采矿许可证,只出让资源量30万吨,现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年限已到期。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已委托云南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君信矿评字〔2020〕第098号),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时未出让的资源量进行评估。矿区内未出让剩余保有资源储量898.48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333.76万吨)。矿山设计生产规模调整为25万吨/年,矿区范围面积0.0639平方公里。矿区拐点坐标、开采标高、矿区面积如下表:
大姚县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采矿权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 直角坐标系80 (3°带) | 2000国家大地坐标 | ||
X | Y | X | Y | |
1 | 2860594.00 | 34448794.00 | 2860600.956 | 34448904.28 |
2 | 2860706.00 | 34448914.00 | 2860712.957 | 34449024.28 |
3 | 2860761.67 | 34449074.21 | 2860768.628 | 34449184.49 |
4 | 2860521.62 | 34449146.30 | 2860528.577 | 34449256.58 |
5 | 2860462.00 | 34448922.00 | 2860468.956 | 34449032.28 |
矿区面积 | 0.0639km2 | |||
开采标高 | 1996m~1852m |
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剩余资源量采矿权出让年限为14.55年,挂牌起始价为220万元(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加价幅度为5000元/次的整数倍,报价应在底价基础上上一个阶梯或几个阶梯,否则报价无效,随后的每次加价必须高于上一个竞价人报价少一个阶梯。
二、报名竞买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能按照经审查同意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二)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提出竞买申请。
(三)竞买前须交纳竞买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该矿山属于大姚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改造升级类矿山之一,2016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时因受永金高速公路建设的影响,只出让资源量30万吨,出让年限3年,现矿山服务年限已满。要求竞买人在竞买前充分了解《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竞得人须同原矿权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方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要求竞得人迟30日内与原矿权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若竞得人无法按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此次挂牌无效,将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重新组织挂牌。具体问题可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咨询。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范围,已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改造升级时办理了林草、水务、生态、应急等部门相关手续,竞得人须同原矿权人协商进行变更。
(四)本采矿权延用2016年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时编制的《云南省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云南省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云南省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采矿权出让前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矿业权收益评估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备案。采矿权出让后采矿权人须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五)竞买人、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出让人和挂牌人可取消竞买或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签订确认书或解除确认书,并收回采矿权,终止出让。采矿权再次出让的价款低于原价的,其差额部分由违约竞得人承担,并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四、公告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报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8日(20个工作日)。
(三)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22日下午16︰00时止。报名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四)挂牌时间:2020年7月9日8︰002020年7月23日下午15︰00时止。各竞买人应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15︰00时前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会议,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宣布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现场竞价,出价者为竞得人。
(五)确认书签订:竞得人应当当场与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确认书》。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未在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及处置
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在2020年7月22日16︰00之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持银行回执单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财务室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开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取得竞买资格(缴款人与竞买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地址:大姚县政务3#局级办公楼3楼
账户名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姚支行
账 号:53001707336050643975
出让活动结束,未成功竞得该采矿权的,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成功竞得,直接抵缴首期出让收益。
六、结果公示时间
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6日(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矿业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三)此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姚公众信息网、自然资源部门户上同步发布。
(四)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22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五)本公告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政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姚县金碧镇北街071号白塔文化广场)
联系人:冯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8-6148512 0878-6213171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二0二0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