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荣福采石场挂牌出让公告福交易矿(202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我局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分对福泉市牛场镇荣福采石场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权基本情况。
(一)位置及范围
拟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矿区位于福泉市牛场镇东南方向6.6km处,地理坐标:东经107°30′13″~107°30′35″;北纬26°51′24″~26°51′41″。行政区划隶属于福泉市牛场镇管辖。矿区面积0.1447Km2。
矿区范围拐点直角坐标、开采标高、矿区面积如下:
福泉市牛场镇荣福采石场矿坐标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2972339.31 | 36450545.62 |
2 | 2972524.73 | 36450771.87 |
3 | 2972435.73 | 36450845.90 |
4 | 2972360.33 | 36450854.66 |
5 | 2972242.78 | 36450763.49 |
6 | 2972201.53 | 36450802.69 |
7 | 2972181.86 | 36450849.04 |
8 | 2972203.65 | 36450953.76 |
9 | 2972331.35 | 36450980.64 |
10 | 2972381.31 | 36451101.73 |
11 | 2972156.61 | 36451212.54 |
12 | 2972119.17 | 36451192.46 |
13 | 2972078.27 | 36451152.14 |
14 | 2972071.47 | 36450994.19 |
15 | 2972094.59 | 36450984.31 |
16 | 2972104.20 | 36450948.01 |
17 | 2972149.82 | 36450943.27 |
18 | 2972192.82 | 36450912.02 |
19 | 2972179.76 | 36450846.00 |
20 | 2972102.06 | 36450830.77 |
21 | 2972038.50 | 36450771.51 |
22 | 2972024.45 | 36450733.10 |
23 | 2972095.01 | 36450666.46 |
24 | 2972199.39 | 36450705.85 |
25 | 2972243.20 | 36450547.20 |
矿区面积 | 0.1447km2 | |
开采标高 | +1080m~+1215m |
矿山储量情况
《福泉市牛场镇荣福采石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福泉市牛场镇荣福采石场(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委托资质单位进行了编制并通过审查备案。本次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备案资源储量为737.94万立方米(1992.44万吨)。
(三)对拟设置采矿权的审查情况
牛场镇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交通局的审查意见,未发现采矿权矿区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各类保护地重叠的情况,不在禁采禁建区范围。
二、出让年限及生产规模
根据《福泉市牛场镇荣福采石场(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本次出让矿山的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矿山建设规模年产2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可服务年限为34年,本次采矿权出让年限为5年(具体时间以采矿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交易方式。
(一)起始价计算:依据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8第1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规定,出让起始价确定为38万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竞买增价幅度为5万元。
(二)交易方式:拟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分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竞价结束。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福泉市境内合法的公司、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申请参加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报名参加竞买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
(三)竞买人需对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按时缴纳出让收益、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优先使用当地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务工。在竞得采矿权后,需与采矿权所在地群众签订利益连接协议,明确帮扶措施。
五、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 日2020年6月5日下午15:00点(不含节假日)
(二)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市分。
(三)报名方式:竞买人持报名资格所需材料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分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凭资格审查表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分领取挂牌文件(含出让矿权的基本情况、报名须知、报名相关表册等)。
(四)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
(五)未尽事宜另行咨询。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采矿权挂牌时间(不含节假日):
2020年5月 25日2020年 6月5日15:00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挂牌出让活动期届满之日(2020年 6月5日15:00时)。挂牌报价截止时,参加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出让活动地点,未出席挂牌活动地点的,视为放弃竞买人资格。
本次采矿权挂牌活动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分进行。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市分
七、确认及出让合同签订
竞买结束后,将在自然资源部、福泉市人民政府、交易同步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交易与竞得人签订《确认书》,自确定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福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遵守与出让机关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按期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八、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需支付地质简测报告、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编制费用40000.00元。
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根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和《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该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总额为121.08万元,在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时,需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总额的40%存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后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国家规定计提,可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九、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
(二)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采矿许可登记(获取采矿许可证)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可到市政府政务服务自然资源局窗口查阅(咨询电话:0854-2215615)。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交易将重新组织出让。
十、重要提示
(一)此次挂牌出让福泉市牛场镇荣福采石场是关闭福泉市牛场镇硫黄厂采石场后设置,在签订确认书之前,竞得人必须处理好福泉市牛场镇硫黄厂采石场相关问题,由原采矿权人主动申请到市自然资源局注销原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新设矿权登记发证事宜。
(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竞买人在办理好本采矿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林地、土地、道路及相关地表附属设施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后,在开采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五)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采矿权面积缩减、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后,需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的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开采等活动,不得破坏矿区环境。
(七)开采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因政策原因导致该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保护地重叠,无法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的;
4.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次挂牌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有效,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无效。
(二)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交采矿权登记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三)采矿权有效期满前30日内,依法受理延续登记。
(四)如因国家建设需要,政府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竞得人进行适当补偿。
(五)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福泉市分、 福泉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喻阳民0854—2589330;张永鑫13595431232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