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骆驼山镇骆驼山围子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根据《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批准,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委托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公开出让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矿区 名称 | 矿种 |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 资源储量 (万立方米) | 开采 标高 (米) | 服务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1 | 太仆寺旗骆驼山镇骆驼山围子建筑用砂矿 | 建筑用砂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带) | 0.0682 | 89.41 | 1402—1378 | 10 | 147.09 | 30 | ||
拐点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
1,4652328.191,39395962.726 2,4652331.228,39396012.038 3,4652219.651,39396050.909 4,4652243.207,39396114.839 5,4652082.649,39396109.212 6,4651989.279,39395834.499 7,4652000.494,39395772.428 8,4652195.494,39395772.243 9,4652188.242,39395957.214 |
二、出让方式
1.本次砂石矿采矿权采取公开方式整体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申请报名截止时,竞买人数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数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
2.本次采矿权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法人代表不得参与竞买;
四、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20年1 月 23日 2020 年2 月24日 日前到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2月 24日下午 17时(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竞买保证金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8时30分2020年2月26日15时止。
如竞买人数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15时。
地点: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5002室。
六、竞买申请与登记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银行征信证明、保证金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保证金到帐后,取得竞买资格,持竞买保证金汇款单办理竞买手续。
七、挂牌(拍卖)确认及结算
1.竞买人在挂牌(拍卖)后,5日内与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签订确认书,买受人需在30日内补齐剩余价款,拍卖公司收到买受人全部价款后5日内转入委托方指定帐户,逾期未补齐价款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竟得者,挂牌(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买受人需在1个月内凭借确认书、价款收据、采矿用地协议书与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八、注意事项
1.出让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开展实地踏勘。
2.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出让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3.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4.本次出让的价为矿业权出让收益金,不包含采矿权的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权拍卖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
5.竞得人自签订《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与采矿权所在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签订采矿用地协议书。如不能签订采矿用地协议书的,出让人有权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九、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的矿业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勘探、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在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缴清价款的,未与当地权利人达成采矿权用地协议的,出让人(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均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解除确认书,对采矿权标的采取另行处理,另行出让。
3.本次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依法依规自行解决用地问题,自行与相关部门和权利人协商解决该采矿权矿区范围、进出道路、水电、林业等相关手续,并且承诺从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解决上述问题,如竞得人未能按期解决上述问题,致使矿山长期处于停产闲置状态,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有权收回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联系电话:0479---8278555 13904791600
联系地址: 锡林浩特市顺达汽贸写字楼18楼。
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
2020 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