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11-19 矿机优选网矿权出让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鄂州矿网挂[20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以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

场所:鄂州市滨湖西路120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36961833003="ko285">项目名称: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36961833003="ko288">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鄂州市梁子区沼山镇牛头山村、东沟刘河村

面积:0.151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343517.4838564606.60
23343444.0938564717.14
33343321.8538564784.60
43343230.0638564789.49
53343197.9538564824.33
63343183.6438564975.96
73343130.1438565014.73
83342972.3038564996.95
93342880.7638564936.70
103342903.7538564889.23
113342967.9338564810.88
123343027.0838564758.56
133343109.8738564707.72
143343195.8838564627.91
153343262.9538564549.14
163343377.3938564442.90
173343506.4738564527.93
*112.635.38

资源储量:根据评审备案的《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保有6180千吨(122b:6023千吨,333:157千吨),可采储量为5842千吨。

开采标高: 112.6米 35.3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为了提高我市砂石料资源市场保障能力,2021年3月1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2021年度砂石料采矿权投放计划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1】6号,同意该区域设置矿权,该矿权己列入《鄂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为规划期新立采矿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应履行原采矿权人破坏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责任,一次性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543.39万元),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序号经度纬度
13343517.4838564606.60
23343444.0938564717.14
33343321.8538564784.60
43343230.0638564789.49
53343197.9538564824.33
63343183.64385649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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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42972.30385649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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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43195.8838564627.91
153343262.9538564549.14
163343377.3938564442.90
173343506.4738564527.93
*112.635.38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4年    

起始价:118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为充分保障我市建筑石料供应,使矿产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竞买人须具有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和自然人竞买申请。竞买人曾因违法被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未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2、竞买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3、竞买人必须承诺严格规范开采,一律采用先进开采工艺,坚持“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严格对矿山实行绿色开采和生态修复,保障资金投入,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4、鉴于本次出让的矿产资源工业指标未进行可行性论证,存在投资风险,竞买人需出具风险自担的承诺书。(二)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提交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存款证明。(三)竞得人除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须承担所竞得采矿权出让成本并向出让人出具承诺书。在获取采矿许可证前支付本次采矿权出让成本包括前期牛头山矿区储量核实报告和分割报告、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费(11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和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费(3.1万元)、沼山镇人民政府和东沟人民政府对原采矿权范围内环境破坏进行治理及处理工农关系有关费用共计257.942万元(沼山镇142.066、东沟镇115.876万元)、占地农民补偿费(按采矿权发证年限一次性付清)、原洪发采石厂、原牛头山鑫隆碎石厂的固定资产价值总计2163.20万元,(其中:洪发1010.63万元、鑫隆1152.57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12月09日 挂牌时间:2021年12月09日—2021年12月22日     

网上地址:http://www.hbggz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点击“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栏查阅《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附件,点击“附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2021年12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报价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须先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资质审查、提交竞买申请和参加竞买。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资质审查、提交申请和报价等事项请参阅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上的操作使用说明。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届满时,出让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是否: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挂牌;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及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买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不;4、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两人及以上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限时竞价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八、风险提示

(一)储量风险:拟出让资源储量可能与实际可供开采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并自担风险。(二)投资风险: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应完成原采矿权人区域内复绿工程,且矿业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及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策。(三)社会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考虑采矿活动对运输道路、植被、坟墓等附着物以及周边居民、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鄂州鑫川建材有限公司和东沟殡仪馆)的影响因素慎重作出决策。如因补偿不到位或道路运输等原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办理采矿登记或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四)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当发生不可抗力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本次交易终止。竞买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鄂州市梁子湖区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意向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如需对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矿进行现场踏勘的,可向矿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咨询。竞买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不含复印)资产评估咨询报告等资料。(二)非鄂州市注册企业竞得该采矿权后,须在鄂州市注册成立企业(全资子公司),采矿权出让合同由竞得人在鄂州市本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签订。(三)采矿权挂牌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下载网上交易结果告知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与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采矿权。(四)竞得人在结果公示无异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及采矿权出让成本,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得人应一次性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五)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等有关税费,并依法办理土地、林地、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才能实施开采。(六)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应履行原采矿权人破坏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责任,一次性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543.39万元),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七)竞得人逾期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逾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3年内不得参与我市采矿权出让活动。出让人对该采矿权进行重新出让。(八)本采矿权开采期限到期后, 采矿权人应主动注销采矿许可证,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采矿权开采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九)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鄂州市梁子湖区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意向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无异议。(十)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鄂州市梁子区沼山镇牛头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本公告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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