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甘肃省敦煌市白尖山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告

2021-05-11 矿机优选网矿权出让

敦煌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甘肃省敦煌市白尖山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告
(公告文号:敦矿挂告字【2021】第02号)

甘肃省敦煌市白尖山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敦煌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敦煌市古城路与富康东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敦煌市行政服务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20637480960="ko30">矿山名称:甘肃省敦煌市白尖山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20637480960="ko33">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敦煌市正北方向、直距约85.5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敦煌市黄渠镇管辖。

面积:0.1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经度纬度
14531815.08932387744.332
24532108.27732388058.827
34531852.29332388297.469
44531559.10432387982.974
*17771710

资源储量:(333)329.72万 m3

开采标高: 1777米 17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序号XY
14531815.08932387744.332
24532108.27732388058.827
34531852.29332388297.469
44531559.10432387982.974
*1777171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213.1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均可参加竞买:1.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须在资源所在地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意向竞买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支付能力,提供不少于50万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 3.凡参加采矿权竞买申请人须缴付相当于采矿权起始价100%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竞得后转作部分采矿权价款;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由收款单位如数原路径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挂牌时间:2021年06月09日—2021年06月24日     6月24日16时止(双休日、假日除外)

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参与竞买者,请到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和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2021年06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凡参加采矿权的竞买申请人,必须持企业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申请人经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出让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在接到《出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向以下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17时),资金到账后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竞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应当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详见《竞价规则》。

八、风险提示

1.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储量可能存在差异。2.自然资源部门本次出让的只是按出让年限乘生产规模的矿产资源储量。3.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延续,由其审批发证的主管部门根据矿山剩余资源储量、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另行决定。4. 竞买人竟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竞得人须按照“企业设立、政府监管、满足需求、专款专用”的原则,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5. 竞买人竟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并与敦煌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6.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竞买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者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未足额缴纳价款的,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两年内取消其在我市境内参与矿权出让、转让资格。2.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向审批发证的主管部门提交采矿权登记申报所需的全部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竞得的采矿权,竞得人所交纳的采矿权价款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1.竞买人需到实地踏勘的,请自行前往,费用自理。2.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本次活动的挂牌文件资料载明事项为准。具体事项详见《竞买须知》等相关挂牌文件,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本公告在敦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敦煌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5月10日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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